他做暴君时,疯话说很多,心却很沉默。 他做石像时,彻底不能言,却沉默笑着。 暴虐成性,无脑嗜杀,那个暴君总是这般肆意妄为到让人惧怕。他的身姿狂野不可一世,表情神态无不彰显着自信与桀骜。 喜怒无常的暴君,从来不是个和隐忍挂钩的人。 终会走向覆灭的暴君,如果不是由人扮演的就好了。 那个孩子啊,许是因为同异邦人一起长大的缘故,总爱追求些不切实际的平等幻想。“但是在这里,有能力却天真的人会被利用到死。” 他看着手上的鲜血,越发的明白了这个道理。 唯有用伪装将真正的自己隐藏起来,将所有天真、柔软、善良吞入腹中,如果这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他就成为那个最凶恶的人。 也许他本就是个残忍的人,为了救人而杀人,这双越来越粗糙的手,为了一个国家的理想未来,亲手扼杀了他自己。 生死皆在一念之间,十年如一日,不可有一步行差踏错,这般水深火热练就出的心性早已非常人所能及。 清醒的做着最不情愿之事,大抵是痛苦的,可他不能觉苦,不能动摇。 夜路漫长,他执迷而行,想成为那个点灯人,注定要舍弃良多。 只是有时候,他也希望能暂时做回自己。 伪装的太久,容易混淆本性,纵使坚定如他,也需要片刻喘息。 卷宗楼的那次偶遇,本已知足,可偏偏有个顽固又天真的疯子,硬要越过足以粉身碎骨的鸿沟,站到他身边来。 原来世上真有如自己这般疯魔之人,知己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而来,不知深浅的搅乱一潭浑水,打乱他所有的部署,却携来一枝春梅。 命运待他残忍如斯,却也幸运至极,毁灭他所珍爱的一切,又在希望断绝处尚留一线生机。 墨赫弥斯本不信神,却在某一天,见到了最虔诚的信徒也不曾遇过的神迹。 那是神明的恩赐,亦是神明的罪罚。 赐他在汹涌世间一个灵魂栖所,罚他在棺前枯守一场千年轮回。 所幸,他一向是个很擅长等待的人,千年便也不过如此。 当所恸所执皆成往事,唯余与心爱之人重逢的欣喜。 纵使相遇不相识,千言万语不能诉,他还是温柔的笑着,将前尘旧梦尽数藏于眼底,终能以最本真的模样得见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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