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百天》: 路,好多的路,好长……还有桥,好高,望不到边际,我一直走,好累,好累,停不下来,还有东西在追我,我不想跑了,想被吃掉。 我抱着他。 他好轻啊。 瑞瑞,喊我一声吧。 我想你了。 我想说那是骗你的,因为我在生气,你哄哄我吧,哄哄我我就回来了。 木盒子不理人。 我翻出了他的笔记本。 原来我是他的初恋。 原来他想和我白头到老。 我拿出他手机添加了我的好友。 我给他发了一句“我爱你”。 还有一句,“等我。” 遗书初稿—— 希望谢岷幸福快乐。 遗书二稿—— 希望谢岷幸福,希望我……好没想好,等我死了再说吧。 ——希望你,等我重新来爱你。 谢岷只有三十五这个数字,是他只活了三十五岁。 《回声》: 他死在了三天前,死前给我送了一束花。 我看着窗台上摆动着的透明细颈花瓶中被风轻轻摆动的白色洋桔梗,花瓣上有星星红字,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他怎么想到给我买这种花呢?现在好了,花还在,他却不在了。 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喜欢他。 所以,他告白的会后我打了他,他被我踹的摔倒,手里抱着的礼物摔在地上,是一大瓶手叠的星星,五颜六色的摔了一地。 我骂他有病,他有些狼狈的抬头看着我,只知道笑,眼底却有意思来不及收回去的无措与受伤,他好像有些不解道:“不可以喜欢你吗?可是好多人都喜欢你。” 我被他问的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确实不喜欢他,我只是不想丢下他,不想……他不再满心满眼都是我。 我真自私。 不爱他却要他爱我,又不许他爱我。 这世上做人真难,在我这里做他更难。 他是给我买花被车撞了,听说是买花出来看见一个横冲马路的小朋友,他为了救小朋友被高速行驶的快车撞飞了出去。 说到底,还是给我买花买的。 我让他不要再纠缠,他张张嘴,发出哽咽的声音,“我……你究竟哪里不喜欢我了?” “……”可惜我答不出来。 我怎么想,都还很喜欢他。 他伤心得要命,哭的鼻尖红红,一直望着我要答案,我咬咬牙根,咽了咽,狠心道:“我就没有喜欢过你,没有爱过你,玩你你也感觉不出来吗?你不是一直都知道我这个人有多恶劣吗?你非要我这么摊开了跟你说,我、压、根、就、不、爱、你!更不会喜欢你!一丝一毫都没有!” 直到某一天有人申请添加我的工作号,头像是个傻乎乎的植物大战僵尸里面的坚果墙,鼻青脸肿,名字叫明天会更好,签名写了一句:等我老婆回家。 我有时候想,人如果能随心所欲的生活该有多好? 小唐死的时候,连我的爱人都不是。 只要想到这一点,我那卷起的心又坠下了云间,像遭受酷刑,痛得想要随那叶子一般,坠在他身旁。 陪着他。 他买的洋桔梗是最普通的一个品种,英文名叫echo,中文名叫回声。 我三天前在朋友圈发了一条【爱若是风,那风中皆是我与你的回声】 这种话一文不值,连鸡汤都不如,我只是看见了这话的话语感慨了一句。 如果我知道,如果我知道。 我宁愿与他从未有过这份爱,这份回声,这束花。 再也没人能伤害他。 我也不能。 因为我,他已经丢下我了。 我闭上了眼,唐念怀在我的怀里,我们要一起做一场好梦。 在梦里,陈郁安一直一直和唐念怀在一起。 永远真诚,永远不变。 永远相爱。 《小山而高也》: 小孩子的喜欢就是对糖果的喜欢罢了。 小孩子才不会为了糖果去死。 之前精神不对不是装的哦,是真的变成小孩子啦。 小孩子就很好,难受了可以躲起来。 不过我变不会小孩子了,就死掉好啦。 最后就祝你身体健康,喜乐平安! 我嘛,是在太累了,只好去死了。 季岑留。 季岑早死了。 以后不会再粘着你了,他死了。 《情书》: “别给别人。” “求你了。” 那种感觉像是第一次抽烟,什么都呛在喉咙里,呛得快要哭出来。 “这些钱都给你,你给我吧,你给我好不好?” “我好像从来没有说过……” 斜着的角度看过去,陈昔的睫毛一直在抖。 魏远又吻上他眼睛,“我喜欢你。” x市落下第一场雪的时候,陈昔除了那八百块,还在口袋里揣了一封信。 是封情书。 封页上写了——赠陈昔。三个字。 是魏远的笔迹。 不过我下辈子不大相当人了,活着太困难了。 赠陈昔那封信写的倒是简单。 一张信纸打开来只有三个字。 我爱你。 陈昔用魏远的字迹写的——我爱你。 我爱你。 陈昔喜欢我? 陈昔除了钱还会喜欢什么啊? 陈昔喜欢我。 还写了封情书。 说我爱你, 我爱你。 昨天晚上看了卖菜的《最后一百天》《回声》《小山而高也》,早上起来把《情书》看完了,等抽空把《他不爱我》也看了。那四本看完之后就整理了一下,一两章的文,看完后劲有点大。《诟病》看了二十来章,本大算这个周末看完的,结果刷到了博主磕糖小鬼王的视频,就是说看完《最后一百天》后劲大,我没信,就去看了,结果,眼泪啪嗒啪嗒的掉。上次这样还是在报道那天的下午把漫画《与子成契》看完,都是看到后面就绷不住了。 大概是我的泪点太低了。卖菜的那几本小说看完,就是觉得该死的每一个活着。为爱人买花出车祸,身患绝症,殉情。哎,够我阴沉一会了。文在长佩,想要看得姐妹快去冲,五分钟到十分钟就能看完,BE文。希望书中的角色在下辈子能快快乐乐,幸幸福福,能与爱的人白头到老。 我感觉自己有很多话要说,但把字打出来,却发现自己貌似说不出什么。感觉自己更喜欢看短篇,以后就多看点短篇小说吧。BE文,我觉得我也可以写写,下一贴可能更《垂耳执事》的一些段落,大概吧。也可能是《无法与女生成为朋友》中的蓝晴。 等着吧。 最后,感谢从头看到尾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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