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G向架空穿越,狗血甜虐交加。 2.男主(沈成霄),女主(元小烟) 骄阳如火,飞沙似雪。 有个踉跄的身影几欲掩埋在风沙中。 元小烟裹紧了头巾,但那飞扬的风沙仍是紧随着她不放。 困在这个沙漠里已经足足五天了,两天前就断了水,偏又起了沙尘,再这样下去,真不晓得自己还能支撑多久。 漫天黄沙下,寸步难行,终是倒了下去。 被铺天盖地的沙尘掩埋,元小烟费力地伸出了手,慢慢地向前爬行。 ‘好不容易逃了出来’ ‘怎么能死在这儿’ 不知爬了多久,视线越来越模糊。 恍惚间,似乎听到了阵阵驼铃声。 那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响,不似幻觉。 风沙后有人骑着挂着红缨的骆驼,朝着这边奔来。 元小烟朝着那人的方向伸出了手。 掌间有风沙略过,最终被那人握住了。 那人的手有些粗糙,却异常温暖,他将元小烟抱起放在骆驼上,自己又飞身上去。 元小烟靠在那人胸前,耳畔传来了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别怕,我会带你离开这。” 略显低沉的声音,让人莫名心安。 安心下来,元小烟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整整五天没有合眼,这一睡便是两天两夜。 第三日沈成霄巡营时,有下属来报。 “将军,您带回来的那名女子醒了。” 沈成霄点了点头,摆摆手,那下属便退下去了。 待到沈成霄巡营结束又与副将商议一番后,已是半个时辰后。 此时元小烟刚刚填饱了五脏庙,正对着铜镜将头发挽起。 几日未曾梳洗,对于元小烟来说已是极限了。 即便是先前被困在牢笼中,总也是找机会去那河里擦洗一番。 身后有人撩帘进来,元小烟便起身转了过来。 来人身着软甲,剑眉星眸,当真是一副好面相。 仔细看去,正是那日从沙漠中将自己救出来的人。 元小烟朝前走了几步,行了个不算归整的礼,道了句。 “多谢沈将军搭救之恩。” 沈成霄微怔,问道。 “姑娘认识在下?” 元小烟笑道:“方才听送饭的刘阿嬷说起,是沈将军救我回来的。” 那刘阿嬷虽年过半百,但看着身体硬朗,待人也算温和,同元小烟聊了许久。 沈成霄点点头,道:“原是如此。”复抬手,示意元小烟坐,自己也跪坐在一侧。 元小烟不是很情愿地跪坐下去,此时无比怀念自己曾经的沙发和摇摇椅。 “姑娘是哪里人士,为何会孤身在此?” 沈成霄状似不经意问道,却是留意着眼前这位小姑娘的神情。 眼前的小姑娘瞧着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身上衣衫破旧,孤身在沙漠中行走。可瞧她的模样既不像谁家的仆人却又不像谁家的闺阁千金,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边境。 这沙漠本就是李朝与戎族的交界处,除了来往商贩甚少有人途径。 此时正值多事之秋,即便对方是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姑娘,也是断然不能松懈的。 万一是细作...沈成霄是担待不起这个万一的。 元小烟揉了揉膝盖,回道。 “三年前我这儿”元小烟指了指自己的头,又道“受到重创,许多事记不得了,只记着自己的名字,至于我家在何处是哪里人士这几年来却是如何都想不起来。” 元小烟说了谎。 她没有失忆。 自己从哪里来的她记得清清楚楚。 元小烟三年前的假期跟团去滑雪,不巧遇到了雪崩。 醒过来的时候,自己便倒在沙漠里,身体也退化变小,成了十几岁的模样。 再后来便被边境的戎族人抓走,成了关在牢笼里的小萝卜头。 这里不同于元小烟先前所在文明世界。 也不是元小烟所学的历史中的任何一个朝代。 这个世界,这个国家,于元小烟而言无疑是陌生的。 而今局势乃三足鼎立,西北为兵强马壮以游牧为生战戎族人之地。 以幻海黄沙为界,中原则由繁荣昌盛的李朝掌控。 李朝最东南之地,越过深沼雷泽,便是蓝韶。那里地势险峻,族人善医蛊奇毒。 西北戎族好战,加之地广人稀资源及其匮乏,是以时常在边境寻衅,近两年愈演愈烈。 沈成霄,乃李朝年少将军中第一人,自十五岁时便在战场厮杀拼搏,二十岁时受封勇毅将军。而后与戎族人交战三年,总算平息战乱。自那后,沈成霄便受命镇守边境,而今已是第五个年头了。 “至于我为何会出现在幻海黄沙...”元小烟道:“实不相瞒,沈将军,其实我是从戎族人那里逃出来的。” 沈成霄听罢点点头,戎族人会在边境寻衅时趁机捉李朝百姓回去奴役,想来这个小姑娘便是被掳去的。 “戎族人生性残暴,你能逃出来实属不易。”沈成霄又道“此处乃我李朝军营,你且安心住下,至于你身世的事我们日后再从长计议。” 说罢,沈成霄便起身要离开。 “沈将军。” 元小烟将人叫住后,抿了抿嘴角,说道。 “不知沈将军可否告知,这营帐之中哪处可沐浴?” 虽是边境,又临近沙漠,但这军营驻扎之地自然是少不了水源的。只是方才元小烟也问过那送饭的刘阿嬷,仆从们是没有在营帐中沐浴的资格的,仆从和士兵们都是趁着白日天光好水暖时去附近河中沐浴的。 这在营帐中以热水沐浴,可是几个副将和将军独享的。 沈成霄见眼前小姑娘,见她一脸期待,实在不好驳了她的话,便道了句。 “你随我来。”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