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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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请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需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核对信息、查验证件;笔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能离开。本公告发布后,招考单位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或者查看邮件,并按要求确认或回复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第十六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有成绩均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我校单独招生以考生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得分排位,分数高的优先录取。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