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地方
保监会地方人物
自2021年1月银保监会、**银行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银保监会持续督导地方中小银行落实通知要求,加快整改进度。
在《*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银保监会*****表示,我国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地方法人,其*的关系、**管理、国有股权监管、审计监察和司法管辖也都在地方,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地方**对金融机构*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要自觉服从地方****领导,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共同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公开透明地使用好风险处置资金。
首先,应彻底整合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的合力。金融作为一个**的经济“大器”,不应该存在中央与地方分治的问题,应该实行中央集中监管,可加强银保监会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协作平台,制定统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银保监会对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尽最大可能消除监管误区和偏差,使中央**对网络小额贷款监管的**精神在地方能得到准确的落实,使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在全国面上宽严程度基本一致。
过去几次重要的务风险应对文件,譬如《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近期的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11号文),银保监会发文对话下属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或者直接对话地方金融机构,要求其与地方**配合。
二是制定统一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已明确由银保监会制定。应尽快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辖区内投资公司、**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机构的经营和监管规则,建议由***统一制定。进一步加强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