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走路的鱼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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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走路的鱼之杀人如何
《狂飙》强盛组织的五位核心成员分别是高启强、高启胜、唐小龙、唐小虎和陈金默,而对于他们的描述也很有趣,“咖啡干嚼不加糖、我是建工高启强”、“手拿冻鱼追一路,我叫启胜你记住”、“鱼摊卖鱼开大货,杀人还得陈金默”等等,那么来看看这五位角色都是怎么样的?
如果仅仅是街坊邻里的小恩小惠,是万万不足以让我们的卖鱼佬,完成向强哥的蜕变的。让小龙小虎误会自己杀了徐江的儿子,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催化剂。谁能想到,看似忠厚老实的高启强,居然心狠手辣到可以杀人越货。这可绝对不是小龙小虎这样的小角色,能够办得到的。从那个晚上在天台,把钱分给小龙小虎开始,强哥在旧厂街一哥的地位,也就此奠定。虽然这样逻辑缜密、智商突然在线很难让人理解,但是归咎于熟读《孙子兵法》,也算能圆得过去吧。
高启盛之所以想到用“鱼”做凶器,除了第一种解释中提到的羞辱李宏伟的目的外,他还从其他渠道了解过用“鱼”杀人的类似案例,确认这方法可行。
老默,人如其名。沉默,话不多。冷漠,杀人如麻。但坚持背负仁义,忠诚。因为女儿的羁绊,争取良好表现出狱,感恩高启强的帮助,成为“吃鱼”的帮凶,感谢安欣的救助,不忍杀害好人。他是冷血的,杀人一刀封喉,但更是一具有灵魂的躯体。
其中还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其实也是一个二人一体双生的小小纽带。就是,高启盛曾说过,高启强最怕鱼腥味。而老默在推莽村工地的李顺掉下工作台之前,也曾把自己的鱼让给李顺。导演安排这一镜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有人将其解读为“吃鱼=杀人”是老默内心深处抵触鱼。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老默对杀人毫无愧疚心。自然对于作为杀人意象的“吃鱼”没有排斥。唯一的解释就是,老默与高启强一样,讨厌鱼腥味,不喜欢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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