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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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作者
在中国古代戏曲中,王宝钏和薛平贵的爱情故事一直被津津乐道。富家小姐不介意穷小子,宁愿放弃荣华富贵,也要嫁给真爱;穷小子不甘落后,经过奋斗,荣归故里。带着结婚十八年的糟糠之妻住进了皇宫,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王宝钏跟王允堂前三击掌,跟王家恩断义绝嫁给穷小子薛平贵,为了所谓的爱情甘愿跟着穷丈夫薛平贵吃糠咽菜,挖野菜度日。
女儿问爸爸,什么是爱情。爸爸说,爱情就是你妈妈不顾所有人反对,义无反顾的嫁给了我这个穷小子。女儿又问爸爸,那什么是亲情。爸爸说,亲情就是,我们绝不会让你嫁给那个穷小子!
所以在选择伴侣的时候,林淑如也没有走所谓的豪门联姻,或者冲着当阔太的路线去,而是选择了当时被认为是穷小子的***。没错,***就是如今**做电子发家的首富。但当初娶到白富美林淑如的时候,***还是一个穷小子,没有什么钱。
梗出自电视剧《薛平贵和王宝钏》,是宰相之女王宝钏看上了穷小子薛平贵,为了能和爱人在一起,王宝钏被爸妈赶出家门。
但也许马克•吐温在写作此篇小说时,其内心是有个遗憾的,那就是自己还是个穷小子,所以他塑造亨利得到百万英镑来达到自己心理的平衡。
穷小子名字
佚名
穷小子生活
拥有的时候一直在害怕自己失去
《迪奥先生》
张臣扉的地下室,
充满了对小王子焦炎的痴恋。
比如他陷入剧情时暴露出的“张臣扉是个穷小子”的潜意识。
迪奥张先生对焦栖的爱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深情温柔而又如履薄冰的。
拥有的时候一直在害怕自己失去
这样复杂的情感让张臣扉一直是小心翼翼的
喜欢的快去看看吧
二源萌瞎我眼!
63
离婚后破镜重圆,偏职场,有萌宝~
《谁萌了个芽》作者:未再,
离婚后破镜重圆
前期富家女VS穷小子,师兄师妹,后期作精制片人VS高反差教授,
从校园到都市,恋爱到结婚,离婚后破镜重圆,偏职场,有萌宝~
为什么两人明明离婚了关系还这么不明不白,那得从两人以前讲起了。
男主学生时期挺穷的,凭着一股劲考上好学校,
在赚学费生活费的同时还要给村里的极品老爸和几个弟弟寄生活费,
一不给钱就能跑到学校各种丢人现眼的闹的那种。
男主这个人真的是绝世好男人,他没能力的时候自觉不提恋爱追求只说
男主一直被自己推着走,后面还觉得男主是不是有了更好的选择了,自己不应该霸占男主。
后面几个助攻出场也算是让女主知道了男主做了很多却从不跟她说的事情,然后就是决定复合啦。
值得一追!!
阿庄吸奶盖
39
现实向类耽美文TOP5整理
有温馨型文风,也有痞痞的类别,种类繁杂但都很喜欢。
1.《精打细算》BY花满筛
就算幸福只剩一把骨灰,我都不会放手。------事关爱情、还有银行职员的各种悲惨-
CP:穷小子清冷攻+纯情别扭受
故事梗概:
整个故事发生在平凡的生活里,两个孤独的灵魂从一次乌龙丢钱币事件中相识、相知、相恋。
攻是一个因家境辍学,后进城打工的农民工(隐藏实力高材生),受是一名颜好身材好就是有点缺心眼的银行职工。全篇基调细水长流却又温馨包容,是小编为数不多通读三四遍的文。攻韩暮雨有段时间一直萦绕在小编心头挥之不去,这种忠犬、温柔、富有荷尔蒙气质又果敢的性格简直是人类之光,当然受也为攻付出了良多,虽然嘴上油腔滑调却对攻一往情深,也是受一直在默默而又坚定的支持着攻。相互扶持的爱情故事。
读完之后小编觉得这样的爱情故事就是平凡生活里的人间理想了。PS:有肉~
节选片段:
死孩子……”我习惯性地骂他,同时,习惯性地在他温柔的亲昵里偏过头吻他。他的回应热情到有点忙乱。那是个很长很缠绵的亲吻,心里被想念侵蚀的那些空洞都得到修补,然而还是舍不得放开。我一次次在他要退开时赖皮地纠缠着,换来他更用力地拥抱、更沉重的呼吸、更深切迷乱的情动。等到终于因为缺氧才不得不暂停时,我发现自己已经被某人压在宽大的黑色皮沙发上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的左手在我的衣服下轻轻摩挲着,右手四根手指与我左手五指交握在一起。纱布的质感和九指相扣的痴缠让我心里同时漫过苦涩和甜蜜。暮雨拉着我的手凑近唇边亲了一下儿,很有把握地说:“我觉得我能再撑一阵子了……
(图源网络)
2.《大哥》BY priest
CP:经典款毒舌女王和屁颠屁颠的忠犬组合
故事梗概:
正经版:《大哥》以两位主角少年相遇起始一直讲述到青年时期,时间跨度20多年,是一部涉及亲情、友情、商战以及时代变迁的佳作。塑造了一个为家人、为生活而在命运中挣扎向上的少年家长——大哥的形象;一个追逐着大哥的脚步,努力与大哥并肩,让自己能长成参天大树保护家人的弟弟的形象。角色性格鲜明突出,以“兄弟”之名的相依为命,所述兄弟之情在一生相伴中有了更深刻的内涵与意义升华。
娱乐版:少年魏谦,十三四岁没爹没娘,带着个拖油瓶小妹妹,艰难地生活,还捡到了死皮赖脸缠上了他的流浪儿一个,起了个名叫小远。魏谦做梦都想出人头地,是个要钱不要命的钱串子,他的前半生都在铜皮铁骨地逆流而行,以功成名就为第一要务,好不容易稍微混出点头来,自以为看到了命运的曙光,谁知道小远突然犯起了神经病——专门喜欢男的,还专门盯着他,在他操蛋的人生中添上了“被·大逆不道”和“被·以下犯上”这样光彩的一笔。
节选片段:
“别来,你心里有十丈软红尘,肯定待不下去。”老熊说着,想起了什么,语气低沉了下去,颇有些自嘲地说,“我就不一样了,
我的十丈软红尘已经化成彩霞飘走了。”
有些事,想清楚了你就无坚不摧,想不清楚你就困在里头了。
魏之远始终记得,临走的时候,老熊送他一句话:“凡人爱僧贪嗔痴,都不过是一念的事。”引自 第二十一章 苦夏
3.《金牌打手》BY泡泡雪儿
CP: 成熟冷静,暗藏锋芒攻; 冲动执拗,阳光爽朗受
故事梗概:
这是两个血气方刚荷尔蒙爆棚的男人之间的故事,是一言一行都能擦出火花的缘分。
最让人感动的是惺惺相惜的温柔。小编一直觉得这段描写非常有画面感,房宇出场太帅了。
杨磊回过头去。
这一回头,一板砖挟着风声,拍在了杨磊的头上。
杨磊连身后什么时候有人走近都没察觉。
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下,糊住了他的眼睛。杨磊在血雾中看见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干干净净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将第二板砖拍在了杨磊脸上。
很久以后杨磊回忆,他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就是对方身上的那件白衬衫。
那白衬衫亮晃晃的,雪白雪白,干干净净,很少有打架的人穿得那么利索干净。那件白衬衫很快就被血染红了,杨磊的 血。
他们是金牌打手,黑社会大哥的头号战将。
身经恶战无数,确立江湖地位。
从对手到朋友,到生死与共的兄弟。
什么是兄弟?
多年后,你一句话,我的命,你拿去。
男人的情义,男人的爱情。
节选片段:
人和人之间的感觉是很奇妙的。有的人认识了一辈子,也好像刚刚认识那样;有的人才认识几天,就好像已经认识了一辈子。杨磊后来知道,这句话叫作“倾车如故,华盖如新”。
后来杨磊听说了一句话,最爱的人,伤你最深。当时杨磊心里想的,大概也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出来混,不管是为了义气,为了名,为了钱,为了出人头地,混到一定的时候,都会混不动的。这跟胆量无关,这就是人的一种需要。过日子的需要。
他明白人生有太多的东西,不是只有感情,有太多种爱的方式,不是只有拥有对方。他只希望所爱的人可以活得好,活得幸福,可以在阳光下光明正大、坦坦荡荡地生活,可以被爱和祝福包围,他只希望在几十年后,他们都迈入人生最后的阶段的时候,还依然可以毫不犹豫地对彼此说:你一句话,我的命,你拿去。
(图源网络)
4.《狼行成双》BY巫哲
故事梗概:
边南这头“野狼”最近比较暴躁,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人生简直寸到家。家里人共享天伦没自己什么事儿,忍着;网球训练被教练罚跑圈,忍着;就连刚看上的姑娘也被一个叫邱奕的家伙抢了先机,实在忍无可忍的主角决定靠暴力解决对方,却没想到差点被对方打残。边南这才意识到,这次他遇到的也不是什么善茬……
头一次打架被偷袭,头一次看上的女生被抢走,万人迷“邱奕”的存在貌似就是让自己不爽!
体校风云人物“边南”决定:再看到邱奕不揍死他不算完。可转眼,邱奕又和知道自己秘密的人站到了一起!
他觉得自己和邱奕简直天生犯冲!“下次别让我再看见你!” 可俩人却又一次次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渐渐地,边南发现那个冰山王子的生活貌似并不完美,而他令人讨厌的个性也慢慢没有那么讨厌了。邱奕也渐渐发现,“打球很帅,打架也很帅”的边南,并不是没心没肺,他也敏感,也自卑,也有不为人道的苦衷和无奈。悸动青春,热血少年,就算是回忆,也是会发光的!还好,那时遇见了你。十年后,我们还在一起。你是我的蓝颜,我是你的知己,我们是最好的兄弟!
大概是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逗比相爱相杀的故事。
节选片段:
边南这时才从路边冲了出来,在邱奕加速蹬车之前弯腰猛地一挥手,手里的木棍几乎是贴着地面飞了出去,准确地穿进了邱奕 自行车前轮的辐条之间。 车带着惯性又往前冲了两米才停下,邱奕从车上跳下来的同时,万飞手里的棍子在他背上狠狠抡了一下。 邱奕往前踉跄了两步,回手往万飞的手腕上一磕,挡住了万飞抡过来的第二下,又顺手抓住了万飞手里的棍子用力一带。 万飞本来就是往前使的劲儿,被邱奕这一带,直接扑了上去,跟邱奕一块儿摔到了地上。 虽然万飞是被邱奕带倒的,但摔到地上的时候,他已经把邱奕按住,对着邱奕的肋骨就是几拳。 边南走过去捡起了扔在一边的棍子,他并不是太着急上去帮忙,万飞一个常年打架的体育生,一对一还是偷袭开场,正常情况下邱奕不可能是他对手。 但今天这情况还就不正常了。 背上已经被砸了一下,肋骨上也挨了重重几拳的邱奕居然一膝盖顶在万飞腰上,把万飞从自己身上掀了下去。 边南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场面,今天他本来是想着先紧着万飞出气儿,可万飞居然吃了亏,虽说没吃大发,却还是把他对邱奕的那点儿火一下全点着了。 他想也没想对着邱奕的腿一棍子砸了下去。
5.《逆袭》BY柴鸡蛋
“当初我离开你,并不是因为我势利眼。” “我知道。” “他不爱我,我已经和他分手了。” “我知道。” “你知道?原来你还是这么关心我。” “因为他已经和我在一起了。” 这是一个穷吊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并抢走前任女友的现任男
故事梗概:
吴所畏是一个穷吊丝,因为屡遭女友岳悦的嫌弃和侮辱,最终抛弃现有的安稳生活,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一条自主创业,发家致富的逆袭之路。
然而,这条路上偏偏出现了一只拦路虎。该虎乃京城公子哥池骋,他隐匿郊区,以养蛇为乐,不务正业。后被为官老爹强行绑出,责令其到各个机关单位实践磨砺。他当小贩,他被老爹踢去当城管。他走投无路当小偷,他被老爹遣去当警察。就连他给人送货违章驾驶,都赶上他交警上任第一天。
最可恶的是,吴所畏的前任女友岳悦,竟然屁颠屁颠地跟在了池骋的身后!行!我抢不过你,我还不能抢你现在身边的男人么?
且看一个心地善良,宅心仁厚的穷吊丝在屡遭重创后是如何逆袭成为阴险狡诈,城府极深的腹黑狼,如何一举攻下铁石心肠,冷血无情的风流公子哥,并调教其成为一只有情有义,痴恋护妻的小忠犬的!
节选片段:
我要稳稳的幸福,能抵挡失落的痛楚,一个人的路途,也不会孤独。我要稳稳的幸福,能用生命做长度,无论我身在何处,都不会迷途。我要稳稳的幸福,这是我想要的幸福......”
池骋看着吴所畏的眼神特别平和,特别知足。
唱得时候还大大方方,结果唱完鼓掌声一起来,吴所畏的脸反倒烧的通红。赶忙扎回池骋的身边,垮着脸说了一句,“又跑调又唱错词的,这回丢人了。”
池骋的大手在吴所畏后脑勺上顺了顺,难得温柔地安抚一句。“挺好的。”
头条号:这样婶儿读书君
仅供分享,侵删。原作者:这样婶儿读书君
Ech花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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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漫画作者简介
他改变了什么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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