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案件高清资源
服务乡村民生改善。对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等案件,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开展“根治欠薪”“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执结民生案件887件,到位标的额3362.36万元。城头法庭“四快”机制化解23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省市媒体广泛宣传。健全家事纠纷“三员”调解、家暴庇护等机制,注重情感修复、亲情弥合,家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0%以上。突出乡村留守老人的司法保护,选取赡养等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加强与妇联、团委等联系,开展“金秋圆梦”“榆你寻梦——关爱困境儿童”等活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该院少家庭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
根据辖区人口分XXX地域特点,在辖区乡镇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构建以**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为辅的乡村司法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车载法庭”“田间法庭”“地头法庭”等机动灵活的巡回审判模式,让“流动**法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尽最大力度温情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2021年通过巡回审判调解案件47件。此外,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调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乡镇及村委**、群众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52件。
依法审结涉物业纠纷498件,妥善化解群体性物业纠纷;妥善处理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171件,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审结涉土地流转、宅基地、农村承包合同等案件421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案件65件,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24件,妥善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切实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全年将小额、争议不大的1992件案件纳入速裁通道,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司法功能和**作用,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低成本的诉讼渠道。
注重诉源治理工作,强化**法庭第一线的功能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案源管控、关口前移,降低“万人起诉率”,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完善乡村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及时为乡村基层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加强与乡镇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同能力,形成乡村法治**的合力。妥善审理土地纠纷案件,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权益,鼓励农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围绕“公共空间”治理,对涉及占用土地的排除妨害案件进行仔细甄别,在依法确认其有权还是无权使用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刑事案件87件,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75件,最大限度保护涉农主体的合法权益;委派40名员额**担任村级法律顾问,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人才保障;推动****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36名乡村调解员顺利对接,实现县、乡、村解纷路径“三级过滤”;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农村校园开展普法宣讲20余次,让农村孩子也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根据辖区人口分XXX地域特点,在辖区乡镇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构建以**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为辅的乡村司法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车载法庭”“田间法庭”“地头法庭”等机动灵活的巡回审判模式,让“流动**法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尽最大力度温情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2021年通过巡回审判调解案件47件。此外,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调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乡镇及村委**、群众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