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大##区别
作为大**,贝克特一直是国王忠实的奴仆。但是作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成了**的忠实的仆从,因此也就成了老朋友——亨利国王——的敌人。贝克特在任何事务上都反对国王,尤其在有关教士犯罪等问题上与亨利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在奥尔德肖特,一个惯例佃农侵占的荒地有52英亩。在克罗克汉姆,另一个惯例佃农侵占的荒地达到63.5英亩,而他根据庄园习惯保有的土地只有0.5威尔格。在14世纪,国王就曾把领地内500英亩的荒地租给了三个佃农。而在兰开夏郡,1324年一个庄园的档案显示,许多佃农都有花几便士圈占1亩或者半亩荒地。第三种是侵占领主的自营地。在1637年一个领主就曾向大**法院申诉:佃农约翰·朗福德及其祖先,曾被获准占有部分主自营地,与他原来保有的土地一起租种。但在占有土地期间,他们一直在毁坏移动分界线。
皇帝盖乌斯之父日耳曼尼库斯是德鲁苏斯和小安东尼娅之子。日耳曼尼库斯被叔父提比略收养之后(4A.D.),未达法定年龄便做了5年的财务官,继而直接升任执政官(按惯例,在升任执政官之前还得经过营造官和大**阶段)。在他被派往日耳曼军中时,当奥古斯都驾崩的消息传来时(14A.D.),所有的军团都坚决拒不承认提比略为帝,反而拥戴他接管最高权力。他指挥这些军团赢得了一次对敌作战的胜利,举行了一次凯旋式(17A.D.)。然后他第二次当选执政官。在就职之前,他被派匆匆前往东方恢复秩序;打败了亚美尼亚国王。最后死于安条克,享年34岁。有人怀疑他是被毒死的,因为他死后尸体上到处是黑色斑点。
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和君主立宪制的****。由于英国君主立宪的特殊性,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结构与美国存在不同。英国的立法权由英国议会掌控,而议会由上议院、下议院和国王共同组成。行政权由首相及内阁掌控。司法权由最高大**掌控。
亨利看中了贝克特的才能,便于1154年**他为大**。在任期间,他维护**的利益,为国王组建法庭,为亨利作宣传,并在所有关于**的辩论中支持亨利。他的行为深得亨利赞赏,便在西奥博尔德大主教死后**贝克特为大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