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符号对对碰区别
人对自然事物或**事物的认识,是人给对象事物赋予的含义,是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在与自然和**打交道的过程中,人不断地认识和把握对象事物的性质和规律,并从中抽象出意义。意义本身是抽象和无形的,但可以通过语言及其他符号得到表达和传递。
最后的效果是我们可以以有限的基础符号构造出更多的符号形态来表示更多的意义,自然语言的符号使用的主要手段就是命名与组合。一门具体的自然语言有选择权,不一定按照上面描述的方式使用。不这样选择,那它就需要其他方式来达到同样的效果,这并不容易想象。英文与中文有着明显的不同,从组合性来分析,它们又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组合就是目前自然语言的表现力所在。
在符号使用的早期阶段,如自然语言第一阶段,自然语言的符号通过与感知、印象、经验等关联而获得意义,事物的经验内涵看作符号的本质。符号使用时,符号只是起“路牌”的作用,由“路牌”唤起存在于大脑里更多的**,依赖于这些大脑里更多的内容,事情得以理解。共同生活的一群人类,或者同种动物,他们大致相近的经验与本能,保障了这种约定方式的符号使用。每一符号基于与经验的对应而自立,这也是索绪尔“能指”与“所指”的统一。
本书研究的内容是关于人类语言的,本书对“语言”一词的理解与传统语言学不同。在本书中,更愿意用“符号的使用”替代“语言”一词。可以简单地说,人类对符号的使用,只要能遵循一些规则,形成系统性的用法,就构成一门语言。这与规则的复杂性无关,并且显然不会限于自然语言。这里“符号使用”里的“符号”主要指我们口语所用的声音符号,以及通过书写动作所产生的视觉符号。如服装、建筑、礼仪……不包括在本书所指符号的范围内。
逻辑以符号使用为对象。逻辑自身发展出了自己的符号系统,自成一类符号结果。这类符号结果是自然语言或数学使用时的一类规范,在认知方向使用符号时的规范。逻辑与自然语言的关系不是替代性关系。任何想替代自然语言的想法,整体上也是不现实的。自然语言源于口语,是人类整体与个体初始化的经验与符号习惯,与人类心智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对它的使用已近乎第二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