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倍数区别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3年3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倍、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1.2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1.2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