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办公室逃生cos内容
众所周知,“疏散通道”是事故被困人员逃生和实施营救的通道,又被称为“生命通道”。《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痛则不通、通则不痛”是中医的一个术语,对于火场逃生而言同样贴切。令人忧虑的是,现实中,一些企业存在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侵占、改动、堵塞的情况。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15时40分,应急疏散演练正式开始。消防控制室在接到火灾信号并确认火灾后,立即报警并启动消防应急预案。随即警报声响彻办公楼,火灾模拟、医疗保障、人员救护、信息协调等火灾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展开。与此同时,现场疏散自救逃生有条不紊,各办公室人员在公司义务消防员的组织下用衣服捂着口鼻快速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及疏散走道逃生,最后在应急疏散集合点集合。5分钟后,消防车到达模拟着火点,公司专职消防员迅速开展模拟施救。3分钟后将明火扑灭,火情得以控制。灭火救援的同时,医疗保障组模拟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并将受伤严重的人员送往医院救治,15点50分演练活动结束。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该场所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情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