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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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和被告的口供内容基本一致,但是李容俊否认黑色恐怖团是一个**的组织,他说黑色恐怖团只不过是南华联盟行动部的别称(如果黑色恐怖团是南华联盟的一部分的话,就相当于李容俊只加入了一个组织,那样他的罪名就会轻一些),而且当时是李圭虎和他一起加入的,但是法院根据黑色恐怖团创立者白贞基之前在法庭上的说辞判断黑色恐怖团就是一个**于南华联盟之外的一个组织,李容俊就是在明知组织性质的情况下加入了这两个民族**组织。
1933年3月17日,居住在上海的**人白贞基、元心昌、李康勲计划谋杀有吉明,但是他们被总领事馆的警察抓捕并接受预审。7月5日预审结束进行公审,他们在被押送到长崎地方法院后接受了第一次公审。这3人都在上海的国际黑色恐怖团活动,在他们的行踪中这个秘密恐怖团的存在也随着他们阴谋的失败而被人们所知。以下是他们的具体行踪:
金圣寿(37岁)被上海领事馆警察逮捕。他的本籍是庆南密阳,22岁时来到广东,昭和3年(1928年)8月成为无****者并与柳兴湜、郑贤爕、白贞基、李康勲、严亨淳、郑海里、李达、李圭虎等无****者接触。和有吉明事件的策划、南华联盟、黑色恐怖团、血盟团有关系。去年海州地方法院就判处了杨汝舟等人死刑。1933年白贞基、李康勲、元心昌、金圣寿进行有吉明刺杀活动,其中白贞基、李康勲、元心昌3人被当场逮捕,金圣寿逃脱,在此之后他又进行了数次针对亲日派的恐怖暗杀行动。
1933年3月5日,他们在上海法租界福履理路亭元坊举行会议,黑色恐怖团(实际上是个临时的行动组织)成员元心昌说日本**通过有吉明借****的名义用4000万韩元收买了国民************,让他在满洲采取不抵抗**,现在事态非常紧迫,无****者不能失去**的地盘,他们必须杀掉有吉明。接着他们就开始策划刺杀有吉明,白贞基和李康勲进行刺杀,杨汝舟去侦查有吉明的位置以及车牌号。
《新木乃伊》中的木乃伊公主Ahmanet,让人一眼就记住了黑色的长发和脸上的黑字,最重要的是,万圣节之际,恐怖固然重要,但是恐怖的同时性感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