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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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异端之害道,如释氏者极矣。以身任道者,安得不辨之乎!如孟子之辨杨墨,正道不明,而异端肆行,周孔之教将遂绝矣。譬如火之焚将及身,任道君子岂可不拯救也!
或问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有以攻为攻击之攻,言异端不必深排,但当反经而已者如何。朱子曰:“不务反经,而徒与之角其无涯之辨,固所以自蔽。然熟视异端之害,而不一言以正之,则亦何以祛习俗之蔽,而反之于经哉!盖正道异端如水火之相胜,彼盛则此衰,此强则彼弱,反经固所当务,而不可以徒反异端,固不必辨,然亦有不可不辨者,熟视孟子所以答公都子好辨之问者,则可见矣。”
**认为,异端是“与魔鬼打交道的人”,是导致绝罚的罪行。对待异端,**的态度是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1233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指示设立了中央**的异端裁判所,1299年,又将异端定为*罪。审讯方式包括严刑拷打、秘密审讯、两项证词即可定罪、被告没有法律辩护人等。
思想的“异端”,古往今来有着多种的定义,但大致意义上指的是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和教义。也就是说,一切和正统思想不一致的思想,都可以被称作是异端。
夫道本平常,其有奇妙者,偶然之变耳,圣人守常以通变,而异端喜奇妙而乐持之,以偶然为当然,则堕肢体,黜聪明,绝人伦,此异端所以贼道也!佛老穷天极地,横说竖说,惟轻弃人伦耳。孟子距杨墨,惟云:“杨氏为我,无父;墨氏兼爱,无君。”要言不烦,一言击中杨墨要害,佛氏之要害亦惟其外人伦,佛氏乃无父无君,只须将此点破,无须与彼细说,若与彼细论心性,反恐为彼所引,入彼诡辩之圈。而韩退之之辟佛老,何亚孟子距杨墨哉?伟哉!固豪杰之士也!
这是**与**联合的一个完美和自洽的方案;**与**联盟。因为,把他们极限的绝对巧合看成是不言而喻的,它假定他们的联合**是绝对正确的,并且作为这*无误性的必然结果,民事**有义务根除异端和**,不亚于惩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