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荣观后感
南平市中级****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招贵与被告人魏荣香系恋爱关系。1998年10月30日下午,魏荣香见王招贵驾驶摩托车载着被害人许妹,即上前责问王招贵与许妹是何关系,并谩骂许妹,引起争执、斗殴,后被人劝阻。为此,魏荣香心怀怨恨。次日上午7时许,魏荣香途经许妹的水果摊位时,又与许妹发生口角。魏荣香即返回自己的发廊取了一把双刃尖刀插于腰间,再次来到许妹的摊位,与许妹争执、扭打。扭打中,魏荣香拔出尖刀刺向许妹右颈部,致许妹倒地,又朝许左大腿外侧刺一刀,后被在场群众拉开。魏荣香逃离现场,于当日到派出所投案,被羁押于政和县看守所。许妹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福建省南平市*****以被告人魏荣香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持械劫狱罪,被告人王招贵犯聚众持械劫狱罪、抢劫罪,被告人郑建德犯聚众持械劫狱罪,向南平市中级****提起公诉。被告人魏荣香辩称:自己是在与许妹扭打中用刀刺中许妹右颈部、左大腿,不是故意杀人;有自首情节,并做过人工流产。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魏荣香没有杀害许妹的故意,只是扭打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魏荣香不构成聚众持械劫狱罪;魏荣香有自首情节,是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应从轻处罚。
为共筑诚信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3月17日上午,南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吴荣玲、江西消费网总编魏荣等一行5人来到华佑装饰,为企业方颁发2023年“共建诚信和解对接先进单位”牌匾和荣誉证书。
1.被告人魏荣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
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民族优良传统,让老人们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重阳节,切实感受到节日的温暖。9月28日上午,渭南市临渭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支部**魏荣和*员志愿者及义诊服务队走进临渭区老乐园养老公寓开展“情暖夕阳,爱心敬老”健康义诊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