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旅行的装扮剧情
根据有关研学旅行的界定,研学旅行活动由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组织,教育部门重点是发挥**引导、指导等方面的组织作用,具体由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是研学旅行的主办方,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在老师和辅导员的带领下开展。在研学旅行的组织过程中,经常也有委托旅行社等进行组织实施的情况,在此需要看到,旅行社只是接受学校委托、处于协助地位的承办方。
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定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根据该定义,教育部门和学校为研学旅行的组织方,同时,强调了研学旅行作为教育教学重要方式的性质。
2014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研学旅行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由学校组织安排,以培养中小学生的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开展的一种普及性教育活动。教育部把研学旅行定义为学校是研学旅行的组织方,研学旅行活动为普及性的“教育旅行活动”。
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问题,也造成了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的隐忧。大规模、高频次的组织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学生群体在集中出行、集中食宿、集中游览的过程中,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等环节都存有一定的安全不确定性。现行的法律**,并没有给校长们设计尽职免责条款,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无论是否有组织上的过错,往往都要承担无限责任、无过错责任。不论是学校所在的地方**还是研学旅行活动地的地方**,都面临较大的安全压力,如果不是上级教育部门的强调或者要求,学校主动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意愿明显不高。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首次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