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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侦查监督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刑事案件对口衔接、信息共享等机制,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市县检察机关挂牌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1个,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7次,开展案件会商108次,信息双向通报55次。监督立案49件、撤案216件,纠正漏捕、漏诉21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74件。组织开展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及退查不重报案件、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专项监督,清理“挂案”1092件,均督促办案机关依法处理。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2件,检察机关已起诉45件。
侦查工作开启法律监督新局面。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徇私枉法等犯罪,可以立案侦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会《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紧盯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奋力攻坚。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392人,黑恶势力司法“保护伞”84人,推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14件。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司法不公案件,立案侦查97人。辽宁检察机关“复查支持侦查、查人推动纠案、监督维护公正”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进一步做好黑恶案件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引导侦查,强化协作配合,及时请示汇报,坚持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夯实长效常治根基,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影响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深入分析案件中涉及的新领域、暴露的新问题、呈现的新形态,探索出台促进行业清源、长效常治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枢纽作用。该院和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了16项开展工作的具体流程,规范检警协作制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机关指定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2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以“轮值”入驻方式,每周五个工作日轮流值班,负责信息共享、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打造侦查监督“前哨”,让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
共享办案信息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的首要性、基础性工作。以往秦皇岛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受各种因素影响,在办案信息上没有实现双向、动态、深入交流,导致无法有效规范侦查行为、实现精准监督,公安机关在许多案件上侦查质量不高,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上不细不准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