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帝通信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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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拟向中国电科十三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博威公司股权、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拟向中国电科十三所、数字之光、智芯互联、电科投资、首都科发、顺义科创、国投天津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联万众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上市公司拟向中国电科十三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博威公司股权、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拟向中国电科十三所、数字之光、智芯互联、电科投资、首都科发、顺义科创、国投天津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联万众股权
2016年,***连续出台三个支持**,分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要推进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导航和位置服务等技术开发应用,完善卫星应用创新链和产业链。围绕通信、导航、遥感等应用卫星领域,建立持续稳定、安全可控的**空间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和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
现任深圳市飞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负责公司产品与技术解决方案规划,具备11年产品开发相关经验,近4年卫星通信终端产品及技术管理经验,累计承担宽带卫星通信系统顶层架构设计及相关十五个设备类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曾牵头参与支持“321”东航飞行事故现场救援、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返航、香港二十五周年央视直播等重要事件的地面卫星通信保障工作。
标的资产博威公司股权和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的补偿义务人为中国电科十三所,国联万众股权的补偿义务人为中国电科十三所和电科投资。本次交易对方中的中国电科十三所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电科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关联方,中国电科十三所、电科投资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作出了业绩补偿的承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业绩补偿及奖励”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作为交易对方时需进行业绩承诺的相关**。